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资产证券化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补充通知
为便于疫情期间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现就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资产证券化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投标文件盖章要求做如下补充,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开标一览表须联合体牵头方盖鲜章,联合体其他成员印章可以不为鲜章;
2、若联合体中标,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盖有联合体各方鲜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如不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