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高压供电委外维保项目(2022年)补充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苏轨运招(01)2021-24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高压供电委外维保项目(2022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答疑部分
1.2021年9月1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该项目编号为:苏轨运招(01)2021-24号,招标文件内项目编号均为:苏轨运招(01)2021-25号。
答:招标公告中招标编号应为“苏轨运招(01)2021-25号”。
2.招标文件第6页服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与招标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一致。
答:本项目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格式中,缺少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文件组成中要求的报价部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的格式。
答: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文件组成3.1.1.1开标一览表(B1-1/B1-2)、3.1.1.2投标报价表(B2)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中对该项目税率未进行明确。若我司报价增值税率6%,如若中标,开税目为*现代服务*技术服务费或者*现代服务*维护费的专用发票,贵司是否认可?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其他现代服务开具发票,增值税税率是6%。
5.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投标人设备资源、人员配备需求表中人员岗位配置与招标文件41页人员配置表格中岗位设置不一致。需明确投标人员岗位设置是否以用户需求书岗位设置为准对41页人员配置的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答:投标人员岗位设置以用户需求书岗位设置为准,人员配置(A9)表格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园路880号
联系人:梅嘉
电 话:0512-65683297
传 真:0512-65683297
邮 箱:meijia@sz-mtr.com
邮政编码:215101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2021年11月8日